各单位: 
根据学校《我校组织开展2019年度年终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参照以往目标绩效考核做法,现组织开展我院2019年度教职工(不包含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和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考核工作 
(一)考核人员范围 
学院所有在编、校聘人员(不含中层干部)。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等次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三)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标准参照《我校印发< 我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19]9号)的要求执行,其中,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考核工作。 
组 长:黄增瑞 刘秀玲 
副组长:闫小兵 张欣 
2.学院教师分为7个考核工作小组,由组长联系本组学院领导进组指导开展本组述职考核,各组组长负责本组成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等工作。
考核分组表
序号 
 | 组名 
 | 联系领导 
 | 组长 
 | 
1 
 | 行政 
 | 黄增瑞 
 | 吴明霞 
 | 
2 
 | 通信与电子工程 
 | 黄增瑞 
 | 田晓燕 
 | 
3 
 | 自动化系 
 | 刘秀玲 
 | 肖金壮 
 | 
4 
 | 生物医学工程 
 | 刘秀玲 
 | 王光磊 
 | 
5 
 |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 闫小兵 
 | 马蕾 
 | 
6 
 | 实验中心 
 | 张欣 
 | 孙荣霞 
 | 
7 
 | 系(中心)主任 
 | 学院领导班子 
 | 
 
  | 
(四)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述职。由各考核小组组织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2.民主评议。各考核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参考个人总结和述职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其中系(中心)主任单独考核,优秀指标按分配比例单列,不占用所在系(中心)考核组优秀指标。
3.组织审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结果上报 
请以考核工作小组为单位于1月8日18点前将考核人员的《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两份)交到学院办公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岗位管理科。 
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一)考核人员范围、考核办法、考核内容、考核等次 
考核人员范围、考核办法同年终考核一致;考核内容及标准参照《我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我校相关人员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较好”和“一般”三个等次。 
(二)结果上报 
考评人员需填报《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登记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份),以考核工作小组为单位于1月8日18点前交到学院办公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岗位管理科。
附件1:我校挂职、见习等9类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问题.docx
附件2: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我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docx